前瞻性的城乡养老保险自由衔接制度,为我省劳动人口在城乡间自由流动、融合免除后顾之忧,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享受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
——进城落户农民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老家在洮南的王振义,几年前定居长春、结婚生子,随着生活条件改善,把老爸爸也接到长春落户养老。前几天,56岁的王大爷带着孙子在小区玩耍的时候,听邻居们说省里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政策,满足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也能领取养老金了,特地来到省人社厅咨询。
“以前,王大爷您也可以参保。但必须缴满15年,也就是要等到71岁才能领到退休金。但是根据现在的新政策,您可以一次交齐11年的养老保险金,再接着交4年,到退休年龄时,您就可以领养老金了。”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说。
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结合我省特征和实际需要,在国家政策框架内进行本土化设计,实现了理念和制度创新。遵循公平性、流动性、自愿性原则,放宽户籍限制,为进城落户农民前瞻性制定改革政策,使他们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