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办法,指导所属县(市、区)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本实施办法自1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