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涨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国家15年来坚持的一贯原则,具有社会进步的惯性。社会在进步和发展,退休人员也要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所以沧州企业退休涨工资是肯定的。实际上每年的调整都是国家统一下发通知,各省市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根据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国家通知,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那么小编预测沧州的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增长比例也应该在5%左右。那么沧州企业退休涨工资涨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沧州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由于沧州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编暂先整理出2018年沧州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沧州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如下:
沧州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呢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