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1】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
(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
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
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长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2】
领取方式
个人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保险养老金计算与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其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等)
市本级(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年缴标准分别是10312.80元、8251.20元和6187.20元,双阳区分别为7164.00元、5731.20元、4298.40元。
注: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4、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兰州退休工资养老金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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