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品德优良;
2.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经学校确认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2.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4.由按第二批次录取专业转为按第一批次录取专业,但本人高考分未达到当年所在省份第一批分数线;
5.本科三年级(含)以上,或高职二年级(含)以上;
6.严重违反校纪校规;
7.正在休学、保留学籍;
8.应予退学;
9.专升本;
10.已享有一次转学机会;
11.无正当理由。
第三条 学生经过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全校范围内同级申请转专业:
1.按培养计划规定所学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高职生平均成绩列本专业前20%;
2.无首次考核不合格课程。
第四条 学生经过两学年学习,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相同二级类中同级申请转专业:
1.按培养计划规定所学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20%;
2.无首次考核不合格课程。
第五条 因成绩不符合同级转专业者,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1.每学期第17周,各学院根据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提出各专业最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数及考核办法送交教务处。可接纳转专业学生数、转出专业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每一年级原学生数的10%内。
2.每学期第18周,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公布各专业所能接纳的学生数及考核办法。
3.每学期第19周,学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
4.每学期第1周,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并签署意见,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分送接收学院;接收学院组织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5.每学期第2周,接收学院根据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和录取原则,择优选拔,确定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6.每学期第3周,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第七条 有关规定:
1.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凡未修的课程均应补修,课程补修必须在每学期期中报名,开学第1周办理补修手续;原专业已修而所转入专业未开设的课程,其成绩和学分可转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成绩和学分;若已修课程学分低于培养计划的,学分(学时)之差在1个学分(16学时)以内的,成绩绩点达2.5及以上(成绩≥ 75分),则可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于学期末提出免修申请,经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教研室鉴定,分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同意,准予免修;若学分(学时)之差超过1个学分(16学时)或成绩绩点小于2.5(成绩<75分),则需重新修读。
2.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所属学院 | 本科专业 |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技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科学 | |||
水产学院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 |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中俄合作办学项目);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 |||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轮机工程(船机修造方向) |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药学 | |||
数理与信息学院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师范) | |||
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历史学(师范)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师范) | |||
教师教育学院 | 汉语言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 |
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国家级+省级)
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10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轮机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
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 |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浙江省优势专业(4个) |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
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9个) |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行政管理 |
省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6个) | 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药学、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独立卫生间和空调吗
2020年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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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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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0:0:47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入
时间: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