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向强基计划招生高校提供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体检信息、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段平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7月1日—7月9日 军检、政审。
7月6日 强基计划录取。
7月8日前 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7月9日 浙江警察学院投档录取。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7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0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28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30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31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6日16:30
二、艺术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艺术类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三位一体招生院校、第二批第一段平行投档志愿。
(一)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
提供志愿考生信息 7月1日8:30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结束 7月1日16:30
(二)艺术类第一批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三)艺术类第二批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7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6:30
三、体育类
6月26日左右 公布体育类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体育类第一段平行投档、特招生院校志愿。
(一)体育特招生
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二)体育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7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6:30
四、单独考试招生
6月26日左右 公布各类分数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填报志愿。
平行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报: 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我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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