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⑧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邮编:310014。请考生在邮寄申请材料时尽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其中,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2.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一)类和(二)类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为主。
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3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11日至3月19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3月20日至3月26日;
5.考生报到:3月2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特殊才能测评:3月2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3月28日至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8.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4月10日起。
七、录取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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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10:0:47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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