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录取
第十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A7A8A9A10A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7580859095100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wmu.edu.cn/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8850577-86689900(传真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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