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2012年9月及以后取得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封面及相关页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初审:我校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报名人数和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4月2日之前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五、报到、测试及相关事项
1.报到时间、地点:参加校考专项测试的考生于4月10日(8:30-16:30)到浙江财经大学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到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
2.交验确认:报到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考生本人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文化课考试: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水平单独考试(测试时间):4月11日,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报到时通知)。
4.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游泳、乒乓球项目的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测试时间:4月11、12日(具体项目测试时间与地点于报到时通知)。测试标准参照《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游泳测试项目及其标准》(见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乒乓球测试项目及其标准》(见附件4)。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行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我校将网上公布考核结果,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考试费:110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纳。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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