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方案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做好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选拔适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的学生,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职提前招生,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提前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提前招生相关信息,规范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以保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等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高职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相关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各环节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编制高职提前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材料,负责拟定、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录取工作;完成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考务组。主要职责:制订并实施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组建命题小组、测评小组等,并督查和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评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相关保密制度,做好测评试题和评分参考标准等材料和相关关键环节的保管、保密工作。
3.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高职提前招生的全程监督工作;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负责招生违纪的认定和查处。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
4.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协助考务组做好考试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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