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递交: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申请表内容并加盖中学公章。
②《个人陈述》一份,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撰写并手抄,否则视为无效,字数在1500字以内,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成绩册)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④高中阶段参加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⑤重大创造、发明专利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及材料,另须说明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包括完成时间、主题来源、背景等,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同时考生须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以EMS方式寄送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浙江大学自主招生”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时间:3月31日(以当地接受邮戳为准)。
五、选拔流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甄别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具有特殊创新潜质考生须另行加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报名系统公告)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3)测试时间:6月11日-12日。
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或短信另行通知。
浙江自主招生大专院校名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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