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陵区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受示范区人劳局委托(杨管人劳函〔2015〕38号),现就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等人员。
(二)招聘名额
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3日至1996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以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为准;杨陵户籍认定以10月14日前落户时间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lqzfw.gov.cn,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不设其它形式报名。
预报名时间:10月23日-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路中段18号)。
应聘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下载《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于10月23日至10月29日18:00期间,发至本次公开招聘专用邮箱(ylrczp@126.com)。
10月24日-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确认地点统一打印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缴纳考试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考试费,报名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进行申报,经核实后退费。
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低于该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考试费予以退还。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按规定缴纳了考试费的人员,须按区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