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废止“宽松”党规 全面实现党纪严于国法
在统一部署下,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内的多个中央机关已完成清理党内1000余件法规文件。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通过梳理和修缮,重塑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从严治党提供明确的制度保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1000余件被清理的法规文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参与清理的达626件,而这些文件仅被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就有228件。11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规党纪》,指出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
这表明,中央纪委监察部完善党规党纪行动已经开始。11月24日,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的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刊文对此进行解读。文章指出,反腐斗争实践证明,党内规范文件需要清理修缮,体现“党纪严于国法”。中央纪委监察部已意识到,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这些规范正在抓紧修订。文章认为,党内的这些新规范将会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以下为全文:
11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学思践悟”专栏刊登题为《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规党纪》的文章,指出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人民日报政文笔者认为,这篇文章里的许多观点,在不同场合王岐山都亲口讲过。同一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刊发了《中央纪委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26件》的消息,说明中央纪委对完善党规党纪这件事,已经开始行动起来。
这件事之所以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高度重视,还得从前段时间大家热议的“党纪是否应当严于国法”说起。大家还记得吧,有段时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公布一些官员案情时,频频用到“通奸”一词,以至于这个词相当地火了一把。于是有好事者指出,通奸并没有违法啊,我国刑法及其他法律都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规定啊!为此,该网站还专门撰文解释,指出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通奸作出了处分规定,因此触犯者必须受到党内处分条例的惩戒。
然而,在实践中,可以发现不少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存在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笔者粗粗数了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共178条,其中有近70条的内容与《刑法》存在重复,其中40多条是完全重复的。
以赌博为例,在刑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在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又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这下问题就来了,开设赌场都够刑律处置了,可如果按处分条例的说法是“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最轻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哪儿是“党纪严于国法”啊?王岐山都说了,“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因此,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意识到,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据笔者所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一直很重视完善党规党纪这件事;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后,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立刻贯彻这一精神,提出依法治国必须依规治党,于是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就成了当务之急了。
那么,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的需要完善的党内法规都有啥呢?说到这里,王岐山在四中全会上还专门考了一下大家:我们的党内法规一共有几种类型?据说,在场的几乎没有完全答对的。读了11月24日的“学思践悟”,大家就知道答案了—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一共7种类型!这其中,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在抓紧修订的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
据笔者推测,这三部党内法规将会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为啥?干部廉政准则有52个不准,一般人都不容易记住,按照王岐山说的“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的要求,这52个不准估计得精简不少;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刚才已经说了,与刑法有诸多重叠,肯定也得删繁就简一番;而巡视工作条例则要扣住十八大以来巡视发生的巨大变化,把一个中心、四个着力以及专项巡视等各种新探索写进去,是不是变化更大了?!那么,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估计最快的话,这些党规党纪明年就会焕然一新,与全国人民见面了。
废止691件党内法规文件
6月,中共党史上首次中央党内法规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开始。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6月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到今年11月,清理工作全部结束。
经过清理,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计691件,占到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而在清理工作中,中央纪委参与清理的法规文件共有626件。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4日消息,中央纪委法规室日前透露,中央纪委作为本次清理工作的参与机关,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废止或废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继续有效367件。
按照部署和要求,中央纪委的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10月开始,于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6月由中央纪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文件或者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82件,废止9件、失效4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65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394件,废止37件、失效28件、修改27件、继续有效302件。
第二阶段自10月开始,于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由中央纪委(中央监委)代中央起草、以中央名义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30件,废止16件,失效14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120件,废止46件、失效74件。
中央纪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中央纪委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适时修改需要修改的27件中央纪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是结合本次清理成果,修订中央纪委法规室2005年编撰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六卷本)。
三是将列入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部分文件整理转换为电子版,以利于今后保存、查询。(舆论场)
清理党规需“过五关”
据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介绍,在这次集中清理过程中,先后经过五道关。
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根据“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3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中央办公厅将上述3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