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延伸阅读:
湖南退休涨工资最新方案
一、整体退休涨工资的调整标准
1、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0元;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4、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倾斜。
二、长沙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
经过多年持续调待,长沙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5月2日,长沙市社保局宣布,长沙市的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市本级退休人员1-4月份增发的养老金也将于本月15日前全面发放到位。经过本次待遇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1800元/月。
长沙市社保局介绍,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0-30日,在此期间,市社保局保证将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地划账到他们的银行卡(折)上。
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新方案
一、北京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增幅至少23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的负责人在活动现场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明年还会继续实施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调整的总体思路也跟去年基本一致,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时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养老金的人均增幅不会低于今年230元/月的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191。4万人,同时200多万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510元/月,位居全国前列。
二、居民养老险将建激励机制
除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之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也有喜讯。过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缴费多还是少,基础养老金全都由政府补贴,水平一致,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区别,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缴费标准的政策研究,计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让基础养老金的数额也跟个人的缴费水平和缴费方式挂上钩,缴费多的将来领的也多,体现“多缴多得”的理念。
另外,据了解目前本市在50个重点村试点了农村劳动力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将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所属的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个人也纳入试点范围,三区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也将可以加入职工养老保险队列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