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外长们注意到阻止外空军备竞赛,尤其是防止在外空部署任何武器将有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也有利于促进和加强和平开发和利用外空的国际合作。外长们注意到三国代表开展更加密集对话和建立更加紧密合作关系的重要性,以推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科学技术小组委员会的工作。
十三、外长们支持阿富汗通过总统选举实现了政治平稳过渡,并通过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同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移交安全责任实现安全过渡。实现安全过渡应采取足够措施提高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能力,确保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有能力保护阿富汗及其人民的安全。外长们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广泛包容性和平与和解进程,支持通过扩大阿富汗的贸易、运输网络以及地区的互联互通,帮助阿富汗实现同本地区的融合。外长们强调,国际社会继续参与解决阿富汗问题,履行对阿富汗在民事和安全领域的长期援助承诺至关重要,同时支持联合国在促进阿富汗和平与稳定方面继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外长们高度评价在北京举行的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取得的积极成果,认为会议对加强地区合作、帮助阿富汗和平重建具有重要意义。中俄印强调将认真落实《北京宣言》,促进阿富汗及地区持久安全与繁荣。
十四、外长们支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全面、长期解决伊朗核问题,欢迎伊朗核问题六国与伊朗延期谈判,希望双方加大外交努力,早日达成一项全面协议。外长们鼓励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加强合作,解决所有相关未决问题。外长们强调一旦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严格监督,解决了历史和现存的所有未决问题,并确认伊朗核计划的纯粹和平性质,伊朗即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严格保障监督下,享有与其承担的国际义务相一致的和平利用核能包括铀浓缩的权利。
十五、外长们讨论了当前巴以局势,强调形势进一步恶化将对以巴和平进程以及中东问题的总体前景产生消极影响,敦促以巴双方保持克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局势进一步紧张升级。外长们支持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基础上解决以巴冲突,建立主权、独立和统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边界安全并得到承认的巴勒斯坦国,实现巴以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