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财模式
人、财收归省级统管
此轮司法改革,外界期待无外乎两点——“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
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将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以及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
组建由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落实“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下,形成全市法官、检察官省级统管的管理新格局;在财物管理方面,则将区县司法机关作为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清查登记各类资产,也由市里统一管理。
“打破了经费保障地方化,司法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很多,司法机关就能更好地依法独立办案。”汤啸天说,司法机关要实现“去地方化”,经费保障“去地方化”是重要前提。如果“钱袋子”捏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依法独立办案就会受到影响,地方领导的“条子”、说情就很难避免。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用制度保障司法公正仍十分必要。
法学界专家认为,司法改革还必须于法有据。司法人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的方案,提名权在省级,任免权则依照法律规定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体现了依法改革的思路。
进退制度
法官、检察官可从律师中选拔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上海还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
其中包括,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分级管理的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制度。方案还特别细化了司法人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例如,符合条件的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可以延迟5年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专职办案的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可延迟3年至63周岁领取养老金;专职办案的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可延迟2年至62周岁领取养老金。
汤啸天说,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要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当前,基层一线的法官、检察官办案任务重,晋升渠道窄,工资待遇不高,流失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在实行“员额制”的同时,合理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有所差别,可以让他们获得尊荣感,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安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中国浦东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