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制造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突出优势。要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制造业向分工细化、协调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强化“扶优、引导、倒逼”机制,推进工业优化升级。加大优势产业骨干企业扶优力度,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挥技术积累广、产业集群多、深耕潜力大的综合优势,发展智能制造、协同制造、绿色制造和增材制造(3D打印),提高化工、机械等传统制造业技术水平。加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引导力度,集中力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现代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形成制造业强省建设的骨干支撑。加大低效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
加快园区升级,推动要素整合,打造一批产业层次高、协同效应好、公共服务优、特色优势强的产业集聚区。
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创建、营销网络拓展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构建质量发展体系,培育国际国内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提高“鲁货”国内外辐射力和影响力。
(四)壮大发展现代服务业。顺应制造业服务化、消费个性化多样化趋势,利用先进技术、科学管理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扩大规模、拓展空间、优质高效发展。
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培育移动互联、软件开发、动漫创意、数字影像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行业。构建省会城市群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胶东半岛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形成带动我省服务业升级的增长极。
坚持拓展内涵、打造品牌、便民优先、引领时尚,发展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休闲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社会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好客山东”、“仙境海岸”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生活服务需求。
(五)推进智慧山东建设。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进程,拓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蓝色经济、民生建设新空间,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以信息化为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分享经济,实现生产经营流程重构再造,促进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服务远程化。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宽带通信网,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宽带山东、智慧城市和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提升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六)积极构建发展新体制。围绕破难题、增活力、创优势、促发展,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能,创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统筹协调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布局调整和产权多元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大力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投资收益合理回报机制,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改进政府定价管理,持续推进水、气、电、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
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合理划分省级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定省与市县主要事权项目清单,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科学、高效、透明、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
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农村信用互助组织等普惠金融,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互联网金融、财富金融等金融组织,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建设,切实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展绿色金融。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加快“信用山东”建设,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涵盖所有信用主体。
三、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构筑均衡融合新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紧紧围绕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经济社会协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一)扎实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东部提升、中部崛起、西部跨越,纵深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