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加强保障宪法实施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社会规范建设,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严格公正实施法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弘扬精神,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严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深入开展平安山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激发社会活力。健全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恐怖、反邪教、反渗透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依法治理,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强化问责机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防汛抗旱、气象、地质、测绘、地震、消防、人防、边海防等工作,提升事前预警、事中救援、事后恢复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提高干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引导广大干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和把握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在实践中拓展眼界、开阔视野、增加才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重大课题调研制度。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道德养成、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更好带领群众团结奋斗。
(五)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扩大人才政策开放度,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的人才工作机制。
适应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投资,培养造就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培养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积极性,加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人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构建攀登计划、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体系。
推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人才、教育、科技、经济良性互动。
(六)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奋斗。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山东人民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主人翁意识。
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做好港澳台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同志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团结一致、砥砺前行,为顺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