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加快建设人才强省。
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高精尖缺”为需求导向,实行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急需紧缺型人才,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政府投入导向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科学激励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消除人才流动障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立足全局、长远战略,广纳贤才,广进贤言,广集群智,加强特色智库建设。
3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提高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3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治理模式改革。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政策,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防止网络渗透破坏,全力维护网络安全。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8.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实施“同心工程”,推进“万企联村”、“四同创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9.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思想、发展理念、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形成各规划之间内容相互衔接、指标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切实把“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同志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新局面,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