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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

更新:2023-09-19 02:51:18 高考升学网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从1月1日起,灌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400元。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灌南县属三类地区,按最低1400元标准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热点问题解答: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有哪些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单位效益好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原因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最低工资不包含哪些部分?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各地对此规定不一,河南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实发工资。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该咋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教你看出工资构成猫腻:

  案例1:最低工资标准并非底薪

  广东番禺某展览制品公司招聘打磨师傅,工资待遇是“底薪900元+加班费+食宿补贴+勤工奖+工龄奖+岗位津贴”,每月工资可达2000元。如果从底薪看,这个岗位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从总工资看则达到。那么,这个职位的工资到底符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解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项保障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

  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中山大学法学院黄巧燕老师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使用“保底工资”或“底薪”描述员工的工资收入结构,那么这个保底工资或底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底薪+加班费+奖金”这样的工资构成,黄巧燕老师说,首先,这个企业必须保证除去劳动者加班工资后,每个月劳动者的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以上。但有一点要明确:如果该奖金的获得,需要劳动者在正常劳动外的额外付出,底薪900元的规定肯定违法;如果不需要额外付出,劳动者正常劳动能够获得的奖金加底薪900元能达到1100元以上,属于合乎标准的工资支付。

  案例2:试用期也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开发区西区附近某世界500强企业,招聘100名男性普工,称月收入3000元左右,但试用期与转正后薪酬各不相同:试用期每月为底薪1030元+加班费,转正后每月为底薪1600~2000元+加班费。那试用期的工资也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吗?

  解读:

  广州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说明,从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一天起,无论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员工应当获取的劳动报酬都必须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员工有权争取合法权益。

  案例3:“包食住”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新塘某电子公司招聘“生产工”,其岗位薪酬每月是“底薪810元+伙食补贴240元”。增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960元,如果只算底薪,该企业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加上伙食补贴,则超过最低

  工资标准。应聘者小谢告诉记者,这样的例子很多。之前他在某电子公司工作,当时的标准是每月1030元,该公司却把30元提出来作为考勤奖。也就是说,员工只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休假,每个月才能拿到这30元。

  解读:

  《最低工资规定》中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特殊津贴,也不包含“包吃包住”费用,并特别指出企业不能把“包吃包住”费用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如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20元,当地某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设施,每月发给职工500元工资,加上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支出的伙食费200元、住宿费220元,合计为920元。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企业

  应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后,再对自愿选择在企业吃住的劳动者,收取相关费用。

  案例4:计件工资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某电器公司欲招3000名生产工,底薪只有1000元加集体计件工资。

  解读:

  不管国有还是民营企业,都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主体。黄巧燕老师明确指出,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适用于计件工资,计件收入也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最低工资规定》清楚说明:“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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