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
对于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你应该知道以下内容: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是指: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特别强调的是:“微利”中的“利”不是指企业利润,而是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为“微利”。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范围:
自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
2、什么是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本市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月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包含3万元);
本市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其1个季度中取得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季度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包含9万元)。
四、如何办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申报?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
五、个体户能否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微企业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所以,个体工商户也可按规定享受。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