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数额。下面是小编为是大家整理的,全国各地
老金并轨后退休待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高考升学网!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下面就关于这个话题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据了解,从连云港市人社部门获悉,经省人社厅统一安排,连云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全市18万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养老金,并于5月份补发今年前4个月养老金增加的部分。
人均调整水平为10%较去年有变化
连云港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
据介绍,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来看:一是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三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举例]退休人员王某,今年66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9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900+60+(25×3)+(1900×3.5%)=2101.5元,增加201.5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对于高龄退休人员来说,其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相对增加。根据省统一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工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举例一]退休人员张某,今年已满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举例二]退休人员李某,今年已满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
前4个月增加部分将于5月份补发到位
除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给大家的晚年生活带来保障外,有条件的企业应该为员工多提供福利。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市已有6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能为其实现老有所养提供更多的保障。据介绍,今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涉及人数为18万人,其中市本级涉及10.8万人。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养老金,目前我市正在计算调整养老金数据,因此前4个月补发部分的养老金将于5月份发放到位。
2016廊坊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下面就关于这个话题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二)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3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150元。
2、截止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3、符合冀劳社〔2015〕3号和冀劳社办〔2015〕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173元的,补足到173元。
6、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不含一次补费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补足到70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50元的补足到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