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16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海口港澳通行证可在以下办理点办理
单位 | 咨询电话 | 地址 | 公交线路 | 办公时间 |
海南省公安厅 出入境管理局 | 68558856 | 海口市滨海 大道红棉西路 28号 | 13路、42路 紫荆花园终点站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海口市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支队 | 68590746 |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市公安局 | 28路、35路、37路、57路、94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站下),40路(西岸首府站下)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2:00:;14:30-17:00) 周三晚上(18:30-21:00) |
海口市公安局 秀英分局办证中心 | 31656175 | 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海口市秀英公安 分局一楼 | 6路、30路、40路、55路、57路、62路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2:00:; 14:30-17:00) |
海口市公安局 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 13907571712 |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74号 一楼 | 25路、26路、15路、49路、 9路(海南广播电视台站)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2:00:; 14:30-17:00) |
海口市公安局 美兰分局办证中心 | 65362624 |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 31—5号 | 3路、5路、 16路、32路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2:00:; 14:30-17:00) |
海口市公安局 琼山分局办证中心 | 65852699 | 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3号 | 1路、4路、9路、11路、35路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2:00:; 14:30-17:00) |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 区分局出入境 接待大厅 | 31651221 | 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大道金巷路100号(海南日报社对面工商银行旁小巷内进50米) | 14路、18路、19路、20路、31路、33路、53路、62路、74路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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