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杭州市区初中升高中(以下简称初升高)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中考的基本条件:点击查看:浙江杭州市异地中考基本条件
二、充分认识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初升高工作的重要性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教育资源紧张、随迁子女数量多等压力,较好地解决了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我市市区更是较好地解决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就地初升高的问题。随着浙江省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初升高的人数将不断增多,在我市初升高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做好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初升高工作,是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稳定就业、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和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具有重要意义。
三、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初升高的保障配套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教育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随迁子女的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切实防范和制止中考、高考移民现象发生。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努力满足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在认真科学地做好今后若干年入学需求测算的基础上,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合理调整和完善中小学布局和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和政策宣传,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市区初升高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随迁子女初升高政策。有关随迁子女初升高政策的实施方案应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大学高考为您推荐的杭州市异地中考政策细则公布,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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