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自评
学生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通〔2016〕26号)中《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以下简称《格式标准》)的要求,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通过计算机输入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形成“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实证材料要求原始真实、全面客观,份数、格式、文字说明、图片说明都必须按照要求统一,其中图片格式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二、教师审核材料
班级评价小组成员按照《格式标准》要求,仔细审核学生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确保实证材料真实、规范。
三、学生互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要素与班级同学提供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在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的指导下,集中上机操作进行互评,互评结果不得更改。
四、语文口语交际、理科实验抽样插标及英语人机对话测试
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全市抽调语文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骨干教师,分组对全市城区各学校初中毕业生进行语文口语和理科实验抽样插标评价,确立各校语文口语、理科实验插标比例。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的两项插标比例,对其他未参与市抽样插标的所有初中毕业生进行测试。
初中英语人机对话考查采取“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初中学校在全市统一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考查测试,测试结果由计算机进行自动评分,城区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划定成绩等级并下发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
五、学校上报学生电子文档
学校对学生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经过整理核实后,通过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六、综合素质评价维度插标
市教育局中招办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市综合素质评价插标小组。评价插标小组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各校学生样本,分维度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集中评价。各校以插标样本的维度比例为参照,确定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的等级比例。
七、教师评价
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各校插标比例参数后,学校依据插标比例分班级组织教师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的结果不能超过全市插标确定的维度等级比例,市教育局中招办在接收上报时将进行数据校验。
八、时间安排
4月7—15日:全市语文口语交际和理科实验考查插标。
4月23—24日,全市初中学校组织初三毕业生进行英语人机对话统一考查。
4月24—25日:各学校上报初中毕业生语文口语、理科实验考查结果。
5月5—6日,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下发城区初中学校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
5月13日,全市初中学校组织初三毕业生进行艺术考查。
5月24日前:学生自评、教师审核实证材料、学生互评。
5月28—29日:各中学通过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学生“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文档,数据与全市综合素质专用服务器直接联网。各中学上交“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实证材料教师审核表”到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各一份。
6月2—8日:全市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维度插标。
6月1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各校插标数据。
6月17—23日:教师评价。
6月26—27日:学校上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7月3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查询。
九、工作要求
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工作。对发现学校有协同学生造假、审核把关不严和流于表面形式,学生有材料造假、抄袭等违背事实、不讲诚信等情况,将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降等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