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闽教安组办〔2016〕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寒假将至,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5]1号)要求,为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幼儿)的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避险能力,确保假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拐防骗、燃放烟花爆竹、食品卫生等寒假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警示教育。
二、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幼儿)。
三、开展时间
1月20日?3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本活动共需完成两个模块:
模块一:学期总结
回顾总结秋学期的安全教育内容,对未完成的内容可在寒假期间完成,所有内容完成后,并填写学习收获,可获得“安全小卫士”称号。
模块二:观看《寒假安全教育》视频
学生可邀请家长一并观看《寒假安全教育》视频,视频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拐防骗、燃放烟花爆竹、食品卫生等安全注意事项。
注:完成视频观看,签名确认后即完成该模块学习。
五、组织办法
由学校布置为“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学生和家长登录“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fujian.safetree.com.cn)点击活动入口进入,或到“我的作业”中完成,模块一:学期总结;模块二:观看《寒假安全教育》视频。
注:两个模块均须完成,电脑或手机均可参与,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详见附件。
六、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寒假及春季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在放假前及时研究部署,对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各学校“福建省中小学生和幼儿平安寒假专项作业”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校讯通、期末家长会、假期《告家长书一封信》等途径,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活动开展,充分调动师生及家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及时查阅、了解活动组织及参与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数据反馈
1.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在专项活动页面点击“查看完成情况”栏目,即可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学校及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学生和家长也可以查看自已的作业完成情况。
2.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活动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活动期间如有疑问或需帮助,请拨打活动热线:
400-711-1010(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附件: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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