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关于韶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问题,具体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月均缴存额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贷款对象
是指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缴存人。
申请条件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且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提出申请;
6.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
7.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二)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贷款:
1.有住房贷款未结清的;
2.家庭(本指南所指家庭,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城镇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个人信用不良情节较重的;
4.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5.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7.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的;
8.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三)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存在以下情形,属于信用不良情节较重,不予贷款: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4.为他人担保贷款且未结清的;
5.贷款或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
6.贷款或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7.除欠缴年费外,近2年征信报告存在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记录(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需综合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记录的逾期情况确定);
8.除欠缴年费外,近2年征信报告存在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需综合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记录的逾期情况确定)。
(四)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信用系统,且未全额退款的或已全额退款但自全额退款之日起未满失信惩戒期限(5年)的;
2.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信用系统,自记入之日(未放款)或该笔贷款结清之日(已放款)起失信惩戒期限(5年)的;
3.公积金贷款存在累计逾期12期及以上或连续逾期6期及以上记录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信用系统,且自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未满失信惩戒期限(5年)的;
4.近5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被法院强制执行,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信息系统的。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3.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人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非公积金缴存人,由其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个人自愿缴存的,认定缴存基数为其月收入);
4.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及银行转账或存现凭证;
6.家庭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和房产交易信息证明((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提交;纸质版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
7.提供国家政务平台查询的公积金贷款页面截图;
8.个人征信报告(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
9.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契税发票、售房人房地产权证、售房人收款账号;
10.使用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提供生育登记凭证等符合多孩政策的材料;
11.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贷款额度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额度标准:
(一)不高于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1.购买首套住房的,一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的,一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装配式建筑或星级绿色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符合二孩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符合三孩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离异家庭子女数按抚养权归属计算;离异后再婚家庭,根据夫妻双方各自拥有抚养权的子女数和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一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如夫妻双方中一方已享受支持政策的,视同为已经享受该政策。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二)不高于按购建房情况计算的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
二手房的购房总价以交易价、核查价和计税价三者孰低确定。
(三)不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且所有债务支出与家庭收入比例控制在55%。
(四)不高于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2。
按余额倍数规定计算可贷额度10万元的,在同时满足其他额度计算规定的情况下,可按10万元申请。
(五)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计算的可贷额度:
1.信用情况(综合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还款记录确定,下同)良好,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
2.存在连续逾期2期(含)以下或累计逾期3期(含)以下记录,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90%;
3.存在累计逾期4期(含)以上6期以下记录及近两年存在贷款展期(缩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的,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80%;
4.非近两年存在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70%;
5.二人及以上共同申请的,按孰低原则确定。
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无本市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本市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在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
(一)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贷款年限
1.新建商品房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且贷款年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35年。
2.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普通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符合《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条件的女干部60岁。
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 |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
1—5年(含) | 2.6 | 3.025 |
5年以上 | 3.1 | 3.575 |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公积金贷款额度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3、如果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或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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