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县委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有关部署,决定对“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执行力不强、纪律涣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全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促进部门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
二、整治范围
局直各单位、各二级机构。
三、整治重点
(一)“慵懒散”以整治精神懈怠、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涣散、贪图享受为重点。认真治理以下行为:
1.在贯彻落实局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的过程中,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
2.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对应当及时办理的事项,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对群众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
4.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空岗串岗脱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购等,工作日外出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
5.缺乏群众观念,高高在上、贪图享受、无所事事的;
6.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破坏团结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8.有其它慵懒散行为的。
(二)“不作为”以整治不履行职责为重点。认真治理以下行为:
1.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或局委安排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
3.不按法定时限或服务窗口公开的时限办理审批、决定行政事项的;
4.在联合开展工作时,不配合、不支持的;
5.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上级的决定变相执行或有选择性执行的;
6.不按规定要求实行政务公开、办理程序内容公开的;
7.影响项目建设“中梗阻”、做老好人、工作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和不遵守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的;
8.有其它不作为行为的。
(三)“乱作为”以整治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为重点。认真治理以下行为:
1.办事不公正,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规定办理或违规办理行政事项的;
2.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单位形象的;
3.利用工作之便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人为设置障碍和变相吃拿卡要的;
4.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
5.在项目工程、政府采购等招标中,不按规定公开公正办理的;
6.违反规定干预正常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办理的;
7.在使用和行使权利时优亲厚友的;
8.官僚主义思想严重,态度蛮横,言行粗暴,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
9.有其它乱作为行为的。
四、方法步骤
“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从6月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专题讨论(6月3日至6月10日)。
要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整改答实(6月10日至6月20日)。
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多渠道查找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集中排查问题。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单位在“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机关管理和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在实行目标管理、推进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制约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2.开展公开承诺。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抓好正反典型。既要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又要大胆揭露个别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4.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对查摆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方面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并形成书面自查整改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局纪检室。
(三)明查暗访、专项检查(6月21日至7月31日)。
局纪检室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方式,对各单位存在的“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督查问责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明察暗访。把明察暗访作为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的重要手段,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为检查重点。2.调查核实。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3.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对责任单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组织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四)建章立制,总结提高(8月1日至8月31日)。
要全面总结开展“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全局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实际、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进行确责、履责、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业绩考评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的优化发展环境制度,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企业和基层制度;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建立限时办理办结、问责考评制度。将整治“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开展“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按照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力量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强化问责,注重实效。
要把追责问责贯穿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检查、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一律快查快处。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准确把握问责原则,正确运用问责手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把惩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强化问责,集中整治“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一些反面典型,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在全局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震慑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创优发展环境。
(三)营造氛围,强力推进。
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全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宣传一批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环节的各项工作,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公开承诺等方式,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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