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第六纪工委《关于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稳增长专项纪律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自查情况
(一)履行职责,稳增长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质保量完州人民政府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指标任务,其中州民政局主要涉及6项工作责任,任务下达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认真开展工作。
1、加强综合应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一是上半年,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州5县(市)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为严重。全州221823人受灾,转移疏散2076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761.04万元。12月—8月,民政部门共安排各类救灾资金2096.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0372人,使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二是积极应对盈江“5.24”、“5.30”地震,扎实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按照方案和相关规定,及民房恢复重建的工作进度,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已及时、足额地将盈江“5.24”“5.30”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8288.11万元发放到恢复重建户手中。芒海“7.21”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也已及时安排到乡镇,在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由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发放。
2、社会救助工作推进有力,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1月我州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5%,同时五保供养标准也由104元/月提高到150元/月,提高的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承担,州级补助县、市比例分别为梁河县50%,其余县市30%,州级配套的184.4万元已下拨到各县市。截至8月份,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2.29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27975.34万元。全州共有农村五保对象9412人,集中供养1605人,集中供养率从1.4%提高到现在的17%,充分发挥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保底作用。
3、切实提高了双拥工作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精心筹备,8月24日顺利召开了全州五年一届的第二届双拥工作会,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积极开展爱民助民活动,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双拥活动坚持正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三是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慰问优抚对象6421人次,发放优抚对象慰问金64.21万元。
4、稳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一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协调宣传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现代媒介对12月15日州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州的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调研,重点调研县市学习贯彻落实《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情况;陇川县、盈江县殡仪馆的建设推进情况;各县市公益性、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等情况。三是认真开展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州监察局、州民政局联发《关于对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5、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参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测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上半年办理政协提案4件,9名委员反馈满意率为100%。
6、以抓好民政养老服务项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一是组织各县市上报农村“百村建设项目”10个,城乡老年人活动室建设项目5个,积极争取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助老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报省级福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89个,共计申请资助1109万元。
(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实施细则》等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及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按照职务岗位、业务岗位、内部管理岗位进一步规范了岗位职责,对民政业务每个工作环节加以修定完善,加强内审内控,确保阳光操作,在全局上下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办事环境。二是明确重点,扎实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庸、懒、散、拖”行为,强化效能问责,集中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群众消极应付、慢作为和服务不优等现象。通过整治,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在民政局机关营造了积极主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来信来访工作。截止8月份州局接待群众来访6人次,收到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诉求6件,办理政协提案4件,州信访局转办信访件7件,网上信访件25件,信访答复率、见面率做到了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扎实开展站、所、院、馆“创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目前无推诿、拖延、不办理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整治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中央、省、州作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后,我局密切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按照规定精神,研究制定了一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管理效能的规章制度。如:《德宏州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德宏州民政局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德宏州民政系统入基层、查民情、解民困、机关转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民政局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
2、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风建设,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聚焦“四风”,重点整改了作风漂浮、不重实干,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甘于平庸、不敢担当等方面的问题,在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精文简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8月份“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比下降64%,会议同比下降47%,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8%,其他费用开支与去年相比都有所下降。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在下基层遵守接待纪律方面,局党组班子成员都能够做到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不讲排场。在控制“三公”经费方面,都能自觉带头,遏制“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和“车轮上的腐败”现象。在配车、配秘书、办公用房等方面,都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发现个人持有“会员卡”和私
设“小金库”现象,切实做到了廉洁从政。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局制定下发《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对全州低保工作进行清理,狠抓整改落实,通过清理,全州22.5万城乡低保人员中有错保漏保531人,已完成整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办法》。4月份对各县市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检查(每年,州民政局对民政专项资金都进行逐级自查、监督检查,与州第六纪工委、州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了截留、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州民政局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重点针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开展专项整治。①利用日常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③加大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④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条例》。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以各种名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救灾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利用公款收受、发送“红包”;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以实际行动确保“六个严禁”规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每位领导干部端正了党风政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未发现局机关干部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接到任何举报(投诉)局机关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信件和电话,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现象,切实做到了廉洁从政。
(四)上下班作风纪律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等系列制度,注重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整治“庸懒散”,严厉查处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局班子领导实行轮流值班督促考勤,每天通报出勤情况,现上下班纪律有明显转变,进一步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通过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为德宏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自查,我局能够严格按照州政府两个20项和10件惠民实事中指标任务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稳增长工作需要进一步跟进落实;二是地方财力不足,对部份重点工作资金配套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三是监督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管理上还须加大力度,在方法上还须进一步改进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好全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州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点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及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精神,倡导节俭办事,为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贡献民政部门的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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