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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3篇

更新:2023-08-16 17:58:03 高考升学网

 【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学校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的通知后,认真组织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要人事任命

  学校根据市委教工委《泰州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学校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程序。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需求,党政联席会提出拟提拔职位及职数,由职能部门(党办)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通过确认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过民主测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领导集体研究、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科学严谨,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一支精干实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我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后勤处、校财务共同参与领导、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校东南劳服中心具体负责经营的食堂管理模式。

  (二)食堂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分拆、合并了个别会计科目,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力求准确、合理。采用借贷记账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完整、连续记录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食堂会计岗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了总账(兼明细分类账)、出纳、保管、售卡等不相容岗位,做到钱、卡、账、物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1)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2)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稽核制度,规范食堂审批人员的审批、稽核权限、程序和责任。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申报单”,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自制采购、验收(入库)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调料和燃料等。我校食堂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四)、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师生就餐消费一律刷卡,杜绝现金,预收的伙食费即金龙卡充值款,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食堂伙食收入。

  (2)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合作经营的项目收入,统一纳入食堂损益核算。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泔水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另行存储。

  (4)学生伙食费的标准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学校要求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食堂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食堂运营状况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各项专项资金使用、代办费收缴及三公经费收缴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会计核算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有真实、合法、完整的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舞弊或错误。财政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专项资金核算,财务处理规范。各项代办费用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及时收缴入账,并及时结算、清退。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及耗材都附有采购明细清单,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的列支符合国家文件的规定。

  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和《租车单》,办理了公车加油卡,4月至5月以来,共执行公务用车海陵区外138次,海陵区内300余次,为技能抽测、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项目共租车18次,对学校公务用车和租车均实现了电子台帐管理,定期登记车辆出车公里数,油料实行预算定额管理,达到学校预期的节约效果。

  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安排通知单》,4月至5月以来共接待教育部,广西省、江苏省市领导,重庆力帆,中德诺浩项目官员等近1500人次,圆满、高效、节俭、优质地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四、工会财务情况说明

  上届工会具体做账人是袁利杰同志(已故)。本届工会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工会单独建账。财务委员谢颖同志非财务出身,对记账要求和规范处理账务正在学习之中,工会主席多次与分管校长及其他领导反映,要求给工会配备一个具有会计职称、熟悉业务的同志帮助工会建账,学校领导正在研究之中。1月至今,工会使用的经费都是在有预算、项目公示的前提下再请示相关领导后使用的,而且每笔费用、支出均已入账。

  五、其他情况说明

  近两年,学校党员干部无一人收受礼金礼品。我校共5名教师按省教育厅安排出国培训,至今我校无教师因公出国。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泉港纪〔2012〕10号《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在接到通知后,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我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工程公开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方面。,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我校制定《泉港二中校园校舍检查维修制度》,同时我们也严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及修缮项目建设申报办理流程》,

  并依据此制度严格管理我校日常校舍基建维修工作。以来我校没有大型的基建工程项目,只有个别50万元以下的校舍小型维修项目,如教学楼宿舍楼部分门窗更换及部分围墙翻修工程、大会议室装饰工程等。此几项工程均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进行。本年度我校正在申报尚未开工的项目有:学生宿舍楼拆除重建工程、教学楼办公楼粉刷工程、校史展览室装修工程及学生临时宿舍改造工程等,我们也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政府采购执行方面。,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我校制定《泉港二中物品采购制度》,同时我们也严格认真贯彻执行泉港教【2015】综132号《泉港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管理补充规定》文件精神,并依据此制度严格管理我校日常物品采购工作。在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前,都要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对大笔采购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编制。对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临时急需采购的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学仪器装备,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并根据我校财力在保障教学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安排和上报采购。我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道了依法实施采购,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为供应商提供了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3、规范工资、福利津贴方面。我校的一切费用开支能认真贯彻执行“严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学”的精神,各项开支均符合费用开支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学校自定的除国库统发工资外发放给教职员工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各类过过节费、加班费等福利奖励,由总务处每月根据发放的项目、标准汇总制表,每月一次一表发放(统一委托国库统发工资的代发银行发放),不存在滥发钱物和赠送礼品等铺装浪费现象。我校于12月制定《泉港二中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日常各项津补贴的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4、往来款清理、固定资产登记方面。我校一直以来注重往来款清理及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底,我校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对本校的往来款项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所能理清的全部理清,个别因年份较为久远的也在努力清理。我校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泉港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每次的财政资产清查我校都尽力做到最好。

  5、招待费支出方面。我校对招待费支出方面控制得极为严格,不该支出的绝不浪费,该支出的也而且严格定额标准绝不铺张。不存在违反规定列支招待费。

  6、教育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更无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现象。学校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实施“阳光收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达标中学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严格执行;课本、簿籍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同时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价格服务进校园、校长公告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7、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8、2012年“两节”期间财经纪律执行方面。“两节”期间,我校教职工严于律己,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安排好节日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

  三、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显著,我校于2011年6月被泉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评为“泉州市2015-2010年度教育财务工作先进集体”。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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