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何时何地,工资都是人们最关注的话题,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每一年都会有所调整,那么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身在天津的你最低工资上调了吗?高考升学网为你整理以下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小时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1、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温馨提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天津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实施日 | 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 非全日制小时标准 | |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
2010.4.1 | 920 | 5.30 | 8.8 |
2011.4.1 | 1160 | 6.70 | 11.6 |
2012.4.1 | 1310 | 7.50 | 13.1 |
2013.4.1 | 1500 | 8.60 | 15.0 |
2014.4.1 | 1680 | 9.70 | 16.8 |
2015.4.1 | 1850 | 10.60 | 18.5 |
2016.7.1 | 1950 | 11.20 | 19.5 |
2017.7.1 | 2050 | 11.80 | 20.8 |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59号
【执行时间】:2017年7月1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三、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