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军队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学科成绩好的考生。
不一定,政治考核、军检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填报志愿和成绩,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顺序志愿投档按照招生计划的110%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1. 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录取。
2.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展开。考核结论由县级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应组织复议。
3. 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则上在政治考核结束后组织。
面试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4. 体格检查
由指定的军队医院按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组织。体格检查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应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的,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并将复检结果告知考生。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5. 投档录取
在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中,按照填报志愿和分数、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体检合格类别分别向院校投档。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6. 复查复试
考生按院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后,需参加政治复审和体格检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社会团体和组织,与“法”无牵连。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但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要求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但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5%)。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红绿色盲、色弱者不可报考。无传染性疾病等。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者,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4)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招收。
报考军校对视力的要
时间:2024-06-28 15:0:17报考军校具体有什么
时间:2024-06-28 15:0:53报考军校流程及条件是
时间:2024-06-28 15:0:22考军校要多少分才能
时间:2024-06-27 1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