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包括三个: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脱贫地区招生;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江西高考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九江市:修水县
萍乡市:莲花县
赣州市: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
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
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
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
2.申报国家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
(1)本人自高一开始至今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户籍,并在当地完成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地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6学期)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含农村医学定向)
1.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农村地区。
2.申报地方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2个条件:
(1)已在我省完成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自高一开始至今具有江西省农村户籍。
申报办法
1.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含农村医学定向)、苏区专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报(勾选),符合多项条件的须同时申报,考生未在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申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的考生还须填写书面申报表。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23年开始,凡已被任一专项计划录取过的往届考生,不再具有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可到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审核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报名地县考试中心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可到县考试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审核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县考试中心审定,逾期不予受理。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考高校申请,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者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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