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本科提前批的院校有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院校,具体名单参考以下表格。
序号 | 提前批院校名称 | 提前批科目类型 |
1 | 清华大学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2 | 上海交通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3 | 浙江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5 | 复旦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6 | 武汉大学 | 表演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7 | 北京师范大学 | 本科艺术乙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8 | 苏州大学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9 | 西南交通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10 | 湖南师范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11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12 | 上海财经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13 | 深圳大学 |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14 | 上海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15 | 东华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16 | 海军军医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17 | 外交学院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18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19 | 上海师范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20 | 安徽师范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21 | 广西师范大学 | 音乐学类(音乐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22 | 浙江理工大学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23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 |
24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25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26 | 北京电影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27 | 南方科技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28 | 安徽农业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29 | 北京语言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30 | 桂林理工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1 | 曲阜师范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2 | 中央音乐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33 | 南昌航空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4 | 南通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5 | 上海海洋大学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院校专业组 |
36 | 中央美术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37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8 | 大连工业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39 | 中国音乐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40 | 上海音乐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41 | 武汉纺织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42 | 集美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43 | 湖北工业大学 |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44 | 中国美术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45 | 南京艺术学院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46 | 江苏科技大学 | 本科体育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47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本科艺术甲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48 | 上海体育学院 | 表演类>本科艺术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 |
49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 |
50 | 西安工程大学 | 本科艺术乙批次顺序段院校专业组 |
日 期 | 工作内容 |
6月23日 | 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位序、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时间以“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为准) |
6月24日—25日 | 高考成绩复核(24日网上申请复核,25日查询复核结果); 本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B站直播等活动(具体时间以“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
6月26日 | 上午8:00—下午4:00,考生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6月29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公布院校专业组面试资格线(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6月30日前 |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可填报志愿考生所获录取优惠条件公示 |
7月1日—3日 | 1日—2日每日上午8:00—晚上8:00,3日上午8:00—12:00,考生填报本科阶段除综合评价批次外的其他批次志愿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7月3日—4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校测(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7月5日前 | 强基计划校测及录取(具体以各招生院校要求为准) |
7月6日 | 综合评价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
7月7日 | 零志愿批次录取 |
7月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7日—17日 | 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院校录取 |
7月12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术类甲批次顺序段、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公布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4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计划表(含缺额计划)及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可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7月15日 | 上午9:00—下午4: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志愿(含顺序段和平行段) |
7月17日 | 上午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8日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 |
7月18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9日—8月1日 | 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包括2次征求志愿) |
7月22日 | 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26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7日 | 上午9:00—下午4:00,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 |
7月28日 | 上午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29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降分控制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30日 | 上午9:00—下午4:00,本科降分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 |
7月31日 | 上午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8月1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专科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语数外)、艺体类考生综合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8月2日—3日 | 2日上午9:00—晚上9:00,3日上午9:00—12: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专科阶段志愿 |
8月3日—5日 | 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
8月4日 | 上午公布专科艺体类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8月5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8月5日—9日 | 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 |
8月5日 | 晚上,公布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8月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缺额计划表及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含艺体类招生院校) |
8月8日 | 上午9:00—下午4:0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 |
8月9日 | 上午公布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投档线(含艺体类批次);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
8月27日前 | 被录取的考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往届生到区招办),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区招考机构公布为准 |
1、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含综合类大学或师范类院校的艺术类、体育专业)。
2、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含政法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国防生。
3、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4、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毕业后需回生源所在省工作;免费医学定向、其他定向生:此类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有定向单位接收。
5、部分重点院校的特殊专业或试验班
6、教育部批准的其他在提前批次招生的院校及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7、其他院校(本、专科):两所香港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和上海中医药
时间:2024-06-12 06:0:52南京审计大学和上海立信会
时间:2024-06-12 04:0:32太原学院和上海杉达学院哪
时间:2024-06-12 02:0:28南昌工程学院和上海师范大
时间:2024-06-11 2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