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那么西安最新的限购政策有哪些?外地人在西安买房有哪些限制条件。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安买房的政策,可供参考!
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哪里?
答: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
西安市限购区域内的购房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总共可购买2套;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住房者不得再购房,无房者若能提供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可购买1套。
具体问题可咨询购房资格审核办公室,电话:029-87639877(商品房),029-87618172(二手房)。
限购区域内住房的交易时限是多长时间?
答:2017年4月18日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方可上市交易;2017年4月18日之前购买的二手住房及2017年4月18日之后购买的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通常所说的“五证”是指哪五个证件?
答: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市国土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核发。
如何判断一个楼盘是否满足销售条件?
答:开发项目楼幢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具备销售资格;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不可购买。
注意事项:购房人应确定所购楼幢在预售许可证审批范围内(即所选楼幢在预售证中明确列出)。
无证销售举报电话:029-87622063。
如何查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某楼幢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预售证”)?
答:登录我局门户网站(fgj.xa.gov.cn)首页→“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查询”办事栏→输入预售证号、楼盘名称或开发企业名称→显示预售许可楼幢、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
注意事项: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预售证,并查看预售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除了在售楼部公示栏查看预售证外,还应在指定网站内查询核实,以防售楼部提供虚假预售证损害购房者权益。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如何办理?
答:自2017年5月1日起,随着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能划转,该项工作任务一并移交市国土局,我局不再受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业务。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局下辖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具体业务办事点如下:
(1)香米园房产交易大厅,地址:莲湖区香米园西巷93号,联系电话:87335433;
(2)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厅,地址:莲湖区西大街116号,联系电话:87639973;
(3)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凤城八路95号,联系电话:86785122;
(4)城南房产交易大厅,地址:碑林区含光路255号,联系电话:85330274;
(5)城北房产交易大厅,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30号保亿隆基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联系电话:89241526。
如何开具住房信息证明(有房或无房证明)?
答:无论业主是否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均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二楼档案查询窗口办理(地址:莲湖区香米园西巷93号,联系电话:87335433;地址:莲湖区西大街116号,联系电话:87639973)。
如何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答:网上查询??登录我局门户网站(fgj.xa.gov.cn)首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办事栏→输入购房人身份证号和买卖合同登记号→显示备案房屋小区名称、房号、备案时间等信息。
或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市房管局(西大街116号)1205室市场处查询。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涉及购房人、房号)变更,
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办理流程:开发企业提交申请→变更合同内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数据维护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地点:西大街116号5楼509室;香米西巷93号都市房屋服务大厦1楼103室提交申请办理。
其他说明:申请表下载地址:市房管局门户网(fgj.xa.gov.cn)→便民下载。
未取得产权证,是否可以更换房屋产权所有权人姓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依据西安市房地产转让相关政策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买房过程中与开发商的纠纷怎么解决?
答:在商品房买卖中,经常会遇到的纠纷包括:想退定金开发商不同意、约定的房屋面积有误差且不退不补、变更交付条件、降低交房标准、未及时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此类问题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依据《合同法》的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怎么维权?
答:一般合同中都约定了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买卖双方都应履行合同。因此,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向业主赔偿违约金,若业主认为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或开发商拒绝履约,建议市民向法院起诉。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