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作为纪检部门干部,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县纪委要求,各党委要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确保学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各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联系本单位本系统实际,仔细查摆问题,解决最突出问题。
二要加大宣传,发挥带头作用。利用县纪委“双周讲堂”,通过专题讲课、集中宣讲、正反面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讲解,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准则》和《条例》与修订前后在内容上的不同之处,对“改、增、删”进行了对比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自觉做到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以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好学习宣传。同时,县纪委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解读,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三要压实责任,开展督促检查。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联系各党委的纪委负责人和各派出纪工委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督促各党委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各党委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全县各党委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贯彻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提醒;约谈提醒后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的,要严肃问责。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让纪律要求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根据机关党委学习教育安排,为深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资产财务部通过学习文件、处室内部沟通交流、攥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的深切内涵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现就我们的学习体会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一、深切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已经展开,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入的改革果敢抉择、指引方向。
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既要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要义,也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更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扬光大。身为一名党员,我们会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荣身份,坚定不移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并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支持党的事业,更顺利地推进工作的进展。
从联社的职责范围来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可以更好地统筹行业发展,使我省的轻工业在十三五规划阶段找到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为了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还经常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研究,并探究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改进财务工作的突破点,在处室内营造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浓厚氛围。只有这样,资产财务部才能更好的为联社服务。
二、警钟长鸣,深刻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篇不足三百字,但这三百字是对我党90余年来一直坚守的廉洁自律准则的高度浓缩和概括。深刻的体现出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短短八句话,简洁明了,易知易行。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在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那就是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准则》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通过学习,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身为财务处工作人员,我们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头悬利刃,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指导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方向,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实现精细化财务管理。以“细”,做到财务管理细致入微,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以优化财务管理为根本,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发展,有效服务联社发展。要想使财务精细化管理发挥关键性作用,应从提升专业素养、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财务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加强处室内部学习,认识到提升专业素养的重要性,自行组织主动学习会计新制度、新知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注意灵活运用,做到精准核算;更新观念,完成角色转变,为联社创造价值;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联社财务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为全面学习领会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和内涵,把学习贯彻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1月17日-18日,xxxx地税通过召开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纪检组长专题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准则》、《条例》,并对全市系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强化学习,把握实质。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全员学、反复学,在理解的基础上牢记,在牢记的基础上律己。要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行、学有所成。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准则》、《条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好学党规、用党规、践党规的良好氛围。
强化纪律,查找差距。要严格对照《准则》、《条例》,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联系自身岗位职责,联系个人工作、生活、思想实际,增强修身律己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局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准则》、《条例》,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一岗双责”,树立良好地税形象。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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