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43号),上海市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创业行动计划”)。
推出“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下,结合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部署,“创业行动计划”明确了10个部分、28条的任务举措。其中,与前两轮创业行动计划相比,有不少体现时代特征、具有突破创新性的政策亮点。
在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即6条创新政策+6条完善政策)。
6条创业新政,主要是着眼于适应当下大众创业、互联网创业潮流,着力支持初创期创业、社会创业服务发展。具体包括:
??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青年大学生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本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新招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结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方式,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获得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优胜的创业者,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启动金或助力发展金扶持。
??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对于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同等享受本市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于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的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场地扶持、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孵化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创业孵化成效进行分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运作经费补贴。
??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各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办事受理、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高校,与高校合作建立创业指导站,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