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对于初次创业者而言,在创业起步阶段要面临资金、场地等诸多棘手的问题。为鼓励青年人自主创业,国家和地方的利好政策层出不穷。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安徽大学生创业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就合肥市三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放宽创业领域
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名冠
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咱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再改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
允许投资人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贷款条件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非正规就业组织,三年内免于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利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年内免交房租;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