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已于3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四川最新二胎政策实施,意味着四川省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可生育二胎,遂宁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小伙伴们来看看遂宁大学高考就知道了。
单独二胎的申请前提:
1.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2.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3.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都是四川省户籍的,或女方是四川省户籍的,原则上可以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是四川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市、区)户籍,且符合四川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四川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第二个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之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可以不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