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藏二胎奖励最新政策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报销范围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
职工产假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产假: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女职工顺产生育享受120天的生育津贴(其中产前假15天)。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增加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1.难产的,增加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3.第一胎为晚育的(晚育年龄按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年龄标准执行),增加30天;
注:同时符合前款两种以上情形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累计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期限
1.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最长享受360天的生育津贴,其中:前180天,享受100%生育津贴,后180天,享受65%的生育津贴。实际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以单位批准的产假天数为准。
2.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下同),享受15天生育津贴(其中患宫外孕的,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50天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同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65天生育津贴。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的,提交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双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材料(出生证、婴儿死亡证明、终止妊娠医学证明、专家鉴定因生育引起其他疾病的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原始材料);
4、是失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和其配偶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报销流程
1.生育津贴、医疗费报销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并符合领取规定的生育补助金的,由男方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有关材料和凭证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领。
2.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日内,对生育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为了体现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和要求,将“施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作为修改后的总则第二条。
明确女方享365天产假
为了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为了与《自治区生育保险办法》不冲突,减轻全区保险基金的压力,《条例》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每胎享受365天产假(含法定产假和产假期满后的当年休假),男方每胎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依规享受全额工资或者生育津贴”。
《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有下列情况情况之一的,经夫妇一方户籍所在地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一个子女:一是夫妻子女中,其中一个子女经地(市)以上医疗鉴定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四是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另外,还规定农牧民生育政策以资源为主,提倡优生优育。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年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