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N段、P段、S段)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H段)设置一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艺术类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设置“A、B、C、D、E、F、G、H、I”9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段、V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二)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香港中文大学等,行业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的招生。
B段:部属(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按照院校层次分别执行一本线和二本线院校在7月10日-11日录取。
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计划分解到58个贫困县(市、区)在7月12日-14日录取。
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革命老区专项院校在7月14日-16日录取;G段: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在7月17日录取。
(三)本科一批
H段: 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院校在7月 20日录取。
I段:普通类及民族班;J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7日-25日录取。
7月18日,I段第一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19日,I段第二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1日-23日,I段和J段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4日-25日,I段和J段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二批
K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L段:其他类 (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二本以上院校)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4日录取。
7月26日,K段第一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7日,K段第二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8日- 29日,K段和L段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30日-8月1日,K段和L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日-4日,K段和L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五)本科三批
M段:普通类及民族班、N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等)院校在8月7日-11日录取。
8月7日,M段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8月8日-9日,M段和N段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0日-11日,M段和N段征集志愿录取。
(六)高职(专科)批
P段:农村医疗定向、公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及残障生单招(不参加高考)、Q段:直招士官等在8月12日-1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8月14日,P段和Q段征集志愿录取。
R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在8月15日-26日录取。
8月15日-16日,R段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8月17日-18日,R段平行志愿录取。
8月21日-22日,R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4日15时-25日20时,R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S段:中职对口招生、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等8月19日-20日“1+1”顺序志愿录取。22日-26日征集志愿录取。
(七)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
T段: 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在7月6日-9日 “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0日开始模拟。
7月10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10日-12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3日-15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
W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民办及独立院校)在7月27-8月1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26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7-29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31日-8月1日征集志愿录取。
(九)体育艺术类高职(专业)批
X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在8月13日-14日“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2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8月13日-14日平行志愿录取。
8月15日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沟通联系,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