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2020年最新平均工资标准暂未公布,以下是平均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956元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956元,与2018年的68717元相比,增加了4239元,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775元,比上年增加4142元,增长5.8%。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3%。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5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90852元、石家庄(不含辛集市)76980元、秦皇岛76608元、沧州75505元、唐山75454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在第6位到第11位的分别是保定(不含定州市、雄安新区)68470元、承德66807元、张家口66657元、邢台65126元、衡水63910元、邯郸63575元。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919元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19元,与2018年的39512元相比,增加了3407元,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6%。
分设区市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5个市,分别是廊坊52917元、唐山47074元、石家庄(不含辛集)44071元、秦皇岛43453元、保定(不含定州、雄安新区)43058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个市分别是沧州42023元、衡水40849元、张家口40154元、承德39345元、邯郸38926元和邢台37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