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有哪些?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一般情况下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苏州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资
1、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规定机关执行的奖金额度为: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2、老粮贴:1965年开始执行的因粮食价格提高而发放的补贴。补贴数额不同地区、职工有差异,重庆地区大约在1.00~3.5元之间。1979年1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发该补贴。1993年工改对职工原有的该项补贴予以保留。
3、保留津补贴:原执行的69元保留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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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一般在苏州市的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其他工资,基本工资又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又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工资按照收入来源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和参公(即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为参公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为差额拨款事业编,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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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划分
转正之后工资按地区划分的话,比起下属区市事业单位来说稍差一些,其中吴中区到手工资一个月在9千左右,公积金七千左右(含住房补贴),总共一年到手约18万元,而相城区、常熟市、吴江区以及张家港这几个地区的收入与吴中区收入相近,姑苏区和太仓相对较少,一般年收入在16万,而昆山地区相对来说收入较高,一年能有21万左右,而工业园区作为整个江苏省待遇最好的地方,年收入可达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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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
而在苏州,除了有区域上的划分之外,相同地区的不同事业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不同职级、职称以及进入单位后工作的年限也是不同的,因此具体待遇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一般事业单位分类有三类: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据江苏省人社厅厅长透露,江苏将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落实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并且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未来也会动态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一以吴中区某高中英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来看,一共在编15年,作为一级教师,年收入达33万以上,另一名苏州市在编主任医生年收入达20万以上,一般来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比较稳定,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