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50元调整为1200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00元调整为10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9.8元调整为10.8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8.6元调整为9.5元。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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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锦州市统计局了解到,2013年锦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752元,每个月为3313元。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171元,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锦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增长2.9%。网传“锦州市月平均工资4371元,增长14%”的数据显然很不合常理。
锦州市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该局还没有完成锦州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工作,也没发布过相关的数据。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的在岗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现行的工资统计方法是,被调查单位每个季度要逐级上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从县(市)区报到市、省,一直到国家,年度平均工资数据的发布时间为下一年的四五月份。”该工作人员提醒说,有关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数据,广大市民及网友应以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