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退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辽宁养老金并轨后如何计发? 为您提供最新养老金上调细则-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2017最新消息查询。
辽宁省委、省政府就是会去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会第一要务来抓的,然而辽宁也是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了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今年,辽宁省出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明确了5个方面、26项应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政策措施。各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辽宁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市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辽宁冒领养老金59万元被追回
上半年,全省共对80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未予办理退休手续;查处冒领养老金92人,追回冒领养老金59万元。
辽宁养老金并轨后如何计发
1.新人新政策
2017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中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靠过渡
对于2017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确保“中人”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