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平均工资将会于稍后公布,我们会为您持续更新,接下来为您整理了2017年的平均工资,欢迎阅读。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199元,与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65150 | 59102 | 10.2 |
合肥市 | 74683 | 68416 | 9.2 |
淮北市 | 60372 | 48266 | 25.1 |
亳州市 | 53596 | 48036 | 11.6 |
宿州市 | 53461 | 48874 | 9.4 |
蚌埠市 | 59096 | 54006 | 9.4 |
阜阳市 | 57010 | 52841 | 7.9 |
淮南市 | 65621 | 58543 | 12.1 |
滁州市 | 65273 | 61436 | 6.2 |
六安市 | 63004 | 57287 | 10.0 |
马鞍山市 | 71809 | 63184 | 13.7 |
芜湖市 | 65067 | 59930 | 8.6 |
宣城市 | 64163 | 59983 | 7.0 |
铜陵市 | 64090 | 59466 | 7.8 |
池州市 | 60397 | 53672 | 12.5 |
安庆市 | 55491 | 50765 | 9.3 |
黄山市 | 66197 | 57422 | 15.3 |
分行业门类看
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823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357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3435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1.283倍和1.281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132元,住宿和餐饮业369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50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5%、57%和 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72,与上年相比差距扩大了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