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有买房落户,新生儿落户,人才落户等。商品房住宅房都可以办理户口。新生儿须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地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人才落户得满足大专毕业两年内,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条件才能落户。以下是整理的落户条件及落户买房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一、申请时间
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执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标准;
2.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执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标准);
3.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同时,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三、申请流程
共分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制发方案、摇号选房、签订办理等五个步骤。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温州人才云平台:http://www.wzrctop.com/Web/index.aspx
资格联审。由人才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按权属开展联审,对通过人才资格审核的人才名单进行公示。
制发方案。将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份额分配方案。
摇号选房。对公示合格人才将根据房源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首先摇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
签订办理。主要是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
四、优惠政策
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
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
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
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五、注意事项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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