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等。
本次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操作仍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请各学院资助对接老师进行录入和负责相关工作。
1、学生申请:6月17日之前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填写《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一份,学院留存)(附件1),表格上所有内容须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
2、二级学院初审录入:6月20日之前
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的初步审核工作,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附件2)》完成省资助系统预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上报。
3、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与材料上报:6月24日之前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在省资助系统完成各二级学院上报信息的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5、学生办理贷款
省中心审核后,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到学校盖章。
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办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或者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重置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可在登录页面查询。
暑期正式受理期间,学生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与学生共同借款人及借款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并领取贷款回执。
6、回执受理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二级学院统一将贷款回执收齐后连同汇总表一起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国开行系统回执录入信息确认,完成贷款申请手续。
2024-2025学年有意向申请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江苏籍在籍学生。(仅限首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办理过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1、两类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一个申请办理。
2、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差异
虽然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用于解决贫困学子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贷款利率都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均无需支付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二者之间仍有一些差异:
(1)申请地点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开学后,在所在高校提出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借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申请时间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9月开学后开始办理;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但具体起始、截止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不一样,因此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贷款期限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而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
3、获贷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将来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的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
5、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但毕业之后需自己付息;
6、若借款学生想提前还贷,那么只能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目前暂不支持提前部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