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地点: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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