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陕西职工退休年龄陕西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职工社保参保者,男性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申请退休,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预报时间及地点
市级以上单位退休预报办理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周一、二、四、五(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地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5楼第二会议室(建工路28A号)
二、预报程序
1、企业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填写《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申报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简历、退休前岗位、退休类别、提高待遇种类、特殊工种种类、从事时间、高级职称、退休时间等)进行审核。
预报所需资料
1、《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一式二份;
2、《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一式二份;
3、退休职工本人档案及劳动合同;
4、具有省级及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应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
5、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应提供高级职称评审、审批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
工作要求
1、1993年1月后参加工作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按照陕人社发[2014]55号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履行退休审批,在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由参保单位或代理养老保险业务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
2、对2017年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在经人社行政部门预审过后,单位应对提前退休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进行为期一周公示,接受全体职工及相关部门监督。公示期间,企业需将公示现场取证(拍照)留存。公示后出具公示报告,报告应由单位劳资部门、纪检部门及工会组织共同确认。(预报审核通过后,职工在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和正常退休年龄之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选定一个满周岁的年龄申请退休。)
3、各参保单位及公共职业服务机构,对2017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应认真整理其档案资料,并按照退休条件严格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违规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预报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退休申报,对于因不按时申报而影响职工退休待遇的,由单位负责。
5、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本区、县企业退休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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